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规定是,如果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赠与人撤销后合同终止,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除外。经过以下情形,可以撤销赠与后终止合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1.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终止;2.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终止;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终止;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时终止。
什么是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
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具体包括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此时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包括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此时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什么事由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事由:1、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赠与的财产已转移,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已履行义务;2、赠与合同依法解除;3、合同当事人的债务相互抵销;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