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资企业变更流程为:_x000D_
1、市监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_x000D_
2、商务局变更审批手续;_x000D_
3、市监局变更手续;_x000D_
4、公章备案变更手续;_x000D_
5、技术监督局变更手续;_x000D_
6、税务局变更手续;_x000D_
7、财政统计变更手续;_x000D_
8、外汇管理局变更手续;_x000D_
10、银行变更手续;_x000D_
11、进出口权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_x000D_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