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的处罚: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一、刑法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处罚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
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重要条件有:
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救助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上,对被拐卖妇女负有救援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妇女及其家属的救援要求或者接到他人举报而不救援,造成严重后果;
3、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构成要件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构成要件: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妇女的人身权利;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负有解救被绑架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