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法院查封多久才能拍卖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房产的,查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所以拍卖房屋的,应该在查封一年内进行拍卖。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二、法院强制执行时拍卖应哪些注意事项
1、评估、拍卖前一定要查封,财产不经查扣冻不能处分,首封法院处置。财产不能重复查封,只能轮候查封,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自在先的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时自动生效,故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全部财产进行处分后,该财产上的轮候查封自始未产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的,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人民法院无需先行解除该财产上的查封、扣押、冻结,可直接进行处分,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2、如果享有抵押权等优先债权法院想要处置的话,可以向首封法院出具商请移送函,因为最高人民院批复明确: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以下简称查封)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该债权以下简称优先债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就该查封财产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
3、有承租人租赁的话,问租赁开始时间,要租赁合同,告知承租人其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是否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有哪些装修,哪些能拆走,哪些形成附合,花费多少钱,有无票据。
4、查封后租赁的,应裁定解除承租人的占有,而不是裁定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房产的,查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所以拍卖房屋的,应该在查封一年内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