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公积金一般是不能再分割的。但若该公积金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_x000D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_x000D_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_x000D_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_x000D_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_x000D_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_x000D_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_x000D_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