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让走不给工资的处理办法:1、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限后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一次性付清工资;2、若到期限不让走,且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3、也可以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