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鉴定是否可以作假
1、伤残鉴定不可以作假。伤残鉴定作假的组织或者个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二、伤残鉴定检查什么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