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同等责任驾照要降级。根据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审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_x000D_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_x000D_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_x000D_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_x000D_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_x000D_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_x000D_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