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月收入超过5000的公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个人所得税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50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如何填写
1.子女教育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出生日期: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纳税人子女当前的受教育阶段。区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纳税人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2.继续教育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区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3.住房贷款利息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住房租金住房坐落地址: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出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租赁期起、租赁期止: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1] 。5.赡养老人纳税人身份: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与纳税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6.大病医疗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与纳税人关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7.扣缴义务人信息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
一、工资薪金所得(一)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在扣除3,500元费用后,仍可继续扣除按照国家和西藏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及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二)企业及未按国家统一标准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一律按扣除限额扣除。具体扣除限额为:一、二类地区7,500元,三类地区7,900元,四类地区8,300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上述限额标准扣除后,仍可扣除个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全国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的月费用扣除标准和其他生活补贴提高为:一、二类地区7,500元,三类地区7,900元,四类地区8,300元。(二)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每月免税扣除额(包括工资及生活等因素)提高为:一、二类地区7,500元,三类地区7,900元,四类地区8,300元。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不论是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还是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其费用扣除一律按限额标准扣除,即:一、二类地区为7,500元,三类地区为7,900元,四类地区为8,300元。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为:每次收入不超过17,500元的,减除费用3,500元;17,5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个人所得税扣除期限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具体如下: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六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