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期限内不计利息。一年期满,乙方应一次性将借款归还甲方。
二、其它事项:
为了该协议更充分的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把坐落在门面住房抵押为甲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坐落在,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于号,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甲乙双方借款协议,通过公证处公证。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内,没有归还甲方元整,乙方自愿将坐落在由甲方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如未购买,所得拍卖款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按期还款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有一份,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下签字生效,具有绝对法律效力。
附借条
借条
今借到人民币万元整,期限一年,是实。本借据连同协议一起生效。
借款人:
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