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到暂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居住证窗口或者社区“一站式”站点办理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当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待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向暂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居住证窗口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