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措施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传唤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吗
传唤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传唤是司法机关为通知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达而采取的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者住所、单位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书证。
取保候审是否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取保候审不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否是限制人身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只是相对的限制自由,如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强制拆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如何认定
强制拆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认定,如管制、拘役、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限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限制外出活动;规定对某项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行为人汇报;监视他人行为;规定他人外出要向行为人请假等。
管制限制人身自由吗
管制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主要是禁止当事人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