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一般来说消费者在7日之内都可以提出无理由退货,且商家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价款,但是有前提,消费者应当在7日内提出,且通过特殊的购物方式,比如网络、电视、电话、邮购,并且保证商品完好,消费者自己承担运费。但是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不宜退货的商品就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