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亲,2024建档立卡户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一、缴费标准2024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二、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政策1、困难群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政府对其个人缴费给予代缴。2、70周岁以上(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老年人参保,需本人或亲属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按社区、村集中采集信息,乡镇医保办负责参保登记,由县财政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三、缴费时限及享受待遇时间1、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的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居民在2024年集中缴费期内按时参保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均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3、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即2024年1月1日以后)参保并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自等待期结束后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等待期。4、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以内(含)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未缴纳出生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不能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缴费期内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次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超过6个月的,按规定参保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超过12个月的,执行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四、缴费方式我县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继续实行线上缴费与线下缴费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