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以下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如该单位的领导层举报;该事业单位的上级部门举报;上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检举,在举报的过程中不能捏造夸大事实真相一定要实事求是 ,检举上级领导需要掌握有力证据也就是领导涉嫌违法违纪的重要线索关键证据才能检举。
1、向该单位的领导层举报,比如:向该事业单位的党委(或党组)、行政领导班子等进行检举;
2、向该事业单位的上级部门举报,比如:举报某一个某一个公安局的领导不作为,可以向管理该公安局的上一级单位进行检举;
3、向上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检举。
不过在举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不能捏造、夸大事实真相,一定要实事求是 。此外,检举上级领导需要掌握有力证据,也就是领导涉嫌违法违纪的重要线索,特别是关键证据。
扩展资料:
领导违纪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规的一般给予“双开”处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非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规的开除公职。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的情形,一般是触犯了刑法被判刑的公职人员。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期: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机关、事业单位举报投诉处理规定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风,加快办事节奏,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密切*与群众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定。
一、受理范围原则:凡涉及建设系统职责范围内群众的各类举报、投诉和上级交办、转办的各类案件。及群众对系统内工作人员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举报投诉案件,均为受理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原则,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
二、受理处理部门:由局办公室和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由监察室扎口管理。
三、受理形式:来信由局纪检监察室统一登记后,按来信处理程序办理。来访电话:有首问人员接访、填写举报投诉记录后,由监察室登记。联网转接的举报、投诉等紧急事件,由各职能部门统一登记处理,半年上报监察室备案。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接到举报投诉后,根据情况缓急,一般最迟不得超过2天,受理人向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根据领导批示,明确具体承办单位(人员),基本工作程序为:受理、调查、处理意见、答复、整改、归档。具体要求为填写和报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调查: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查清事实,拟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报领导审批;答复注明举报投诉人,答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并注明举报人对处理意见的态度;结案归档要求:简单案件办结期限为7天,复杂案件办结期限为30-60天,办理情况必要时可视情况通报给举报人,告知其正在办理中。
五、加强督办:举报投诉案件,可由局纪检监察室直接办理或交有关单位(部门)办理,监察室加强监办。办理单位办理复杂案件和疑难案件时,要随时与监察室联系,及时构通情况,必要时,监察室要直接参与,以保*办案的正确和案件的按时办结。
六、坚持责任追究
1、对久拖不办或敷衍完事、造成举报人强烈不满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承办人的责任;
2、举报投诉属实、属于工作人员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要追究被举报人员的责任,包括当面道歉、写出书面检查、移岗、调离岗位、直至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