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捕鱼判刑处罚:
1、处以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
2、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以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捕鱼的犯罪分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如果有违法保护水产品的行为,不仅在禁渔区、禁用工具或者使用工具或者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处以下三年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