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一、个人反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个人反担保合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有区别,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需要格外注意签订合同责任、担保事项、担保范围等问题。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二、抵押房产应根据什么确定担保责任
抵押房产应根据担保合同确定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担保的,担保人应当对超出担保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或者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或者物品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应当分担的份额。
三、担保无效,担保人能否按合同约定要反担保人
不能。担保合同无效,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担保人按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在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请求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