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遮挡号牌是违法的。机动车故意遮挡车牌是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什么规定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2、不准出借涂改或伪造的驾驶证;3、不要把车给没有驾照的人开;4、不准驾驶不符合驾驶证的车辆;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6、喝酒后不准开车;7、不允许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械故障的车辆;8、不要驾驶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9、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允许驾驶车辆;10、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无证驾驶机动车遮挡号牌不戴头盔车能拿出来吗?
如果车辆的手续齐全,车辆是可以拿回来的,不过是需要罚款的,无证驾驶的当事人会被处罚和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无证驾驶可分为哪些情形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3、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4、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检察院是在提审后准备公诉材料还是在提审前准备公诉材料?
我国人民法院在庭审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送达起诉书;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等人员征集意见;送达开庭日期以及地点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庭审活动的情形应当写入笔录,并由审判人员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检察院是在提审后准备公诉材料,还是在提审前准备公诉材料?
我国人民法院在庭审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送达起诉书;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等人员征集意见;送达开庭日期以及地点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庭审活动的情形应当写入笔录,并由审判人员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我是醉驾驾驶证在实习期,能不能保住证?
需要询问下交管部门的
有没有,我的驾照被交警登记了,能不能找别人扣分B2?
您好,具体看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