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法律文书,在签订合同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的履行问题。合同履行中有一种叫实际履行的法律概念。那么什么叫实际履行呢?实际履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所谓实际履行是指一方违反了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或者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来免除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实际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其适用条件包括:
1、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2、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3、必须是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4、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非金钱债务中,如果在事实上不能实际履行,或者债务标的不适合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则不能采取实际履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