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在网上办理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一规定明确要求,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双方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要当庭核实身份、审查感情是否破裂、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作出调解或判决。双方不亲自出庭,法庭就无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另外,《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该条表明,即使离婚时有人代理诉讼,离婚双方一般也应亲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