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6周岁的女孩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违法或犯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以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逼迫16周岁的女孩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和14周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即使女孩自愿,也构成犯罪。因为14周岁以下女孩没有性的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