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当地派出所都会有停车位,方便群众办事。如果在派出所实在找不到车位,可向派出所工作人员询问清楚,看是否有公共空地,不影响交通出行、不违反停车规定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
2.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6.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
7.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