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噪音扰民,房东有权终止合同。房东可以先对租客进行警告,警告一次无效的情况下,房主可以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如果房客不配合可以报警处理,督促房客搬家。法律规定,房屋居住人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