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中吃到异物找谁维权
1、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协商维权。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实行首负责任制。但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2、协商不成,可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维权。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电话,还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3、最后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要赔偿。
二、食品吃到异物的赔偿标准
1、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失;
2、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按照食品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三倍主张惩罚性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3、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三、侵权商家要面临哪些行政处罚
1、由县级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保障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各级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定责任,因此,食品中吃到异物可以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协商维权,也可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维权,最后还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要赔偿,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按照食品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三倍主张惩罚性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以上是律师整理的内容,遇到纠纷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不能解决你问题的,可以咨询网消费权益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