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婚前房产分割如果有签婚前协议书的,就按照协议书来分。通常再婚夫妻都有属于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防止以后双方因为财产发生问题,或离婚时财产分割产生矛盾,大部分再婚夫妻都会规定婚前协议书,由法律来保护自己,预防万一。如果是婚后财产的分割,那可以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再婚男方和男方的子女不可以分割女方的房子。民法典婚姻编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前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仍然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及其子女无权分割。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情况和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上进行判决。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应平均分割,具体还要根据双方生活中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来判决。对那些不适合分割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夫妻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下分割。分得房子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经济补偿。如果双方在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优先照顾女方。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与前任离婚的离婚证不见了可以再婚吗?
可以。离婚证丢了可以到民政部门去补办,再婚是需要出具之前的离婚证明的。新的结婚证上不会出现再婚字样!
规定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当事人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示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
当事人没有离婚证或生效的判决书,可以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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