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去工商局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4、办理有关税费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5、车辆拿到当地车管所进行上牌;6、领取营运证。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八条 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