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继子女抚养权需要下列证据:
(一)证明自己己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四)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五)已防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六)对方有不良睹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七)已防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一、什么情况下,孩子能判给女方
以下情况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
1.在孩子两周岁以前,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6.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离婚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如何的
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依据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好抚养权就判给哪一方。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