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不可以去其他地方办理离婚手续,即使当事人去其他地方提出申请,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予受理,并且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因此离婚手续是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的,男女双方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