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自建房者首先向村委会提出办理房产证申请;2.村委会同意后并签字盖章;3.向当地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会派专人实地勘察,勘察合格并同意建房;5.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并经得乡建办签字;6.把申请表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领取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