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旅行箱、旅行袋、手提包等行李应加锁;
(2)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零一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危险品品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