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银行开户许可证已经取消了。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而以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替代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 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1、 开户许可证已被取消。只有核对企业身份、开户意愿真实性、基本账户唯一性后,才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账户。该账户的后续变更和注销也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无需人民分支机构批准。
2、 取消开户许可证的地区实行面对面签约制度,为企业开立基本账户;与企业签订账户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基础账户加强了对个人结算账户的支付管理,完善了企业重要信息变更、到期未变更单据、未配合对账、连续一年未收付款账户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
开户许可证取消是指,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开设基本账户的凭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此证,办理其它金融往来业务。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19年年底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第六条第一款:
取消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