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构成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应具备的条件(1)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2)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3)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与结果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而不承担责任。只有在不可抗力因素与当事人的过失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遭受不可抗力后合同的结果主要为下列:(1)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如果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在买卖特种粮食的交易中,该特种粮食的产地因水灾而失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2)延迟履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只能延迟履行。例如,由于不可抗力使交通受阻,可能延迟履行,等通车后再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