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医院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是3个月内,但一定不能跨年再办理。办理出生证明之前要问清楚医院的具体办理时间,有的医院一个星期只有一天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