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经安徽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坚持“以竞争取得进步,用服务赢得市场,以求知促进发展,用诚信换取信誉”为办所宗旨。现有注册律师、实习律师及其他辅助工作人员近30余人,是六安市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多次被六安市司法局、六安市律师协会授予“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