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家中失火了安全主管不负责。家中的消防责任完全在业主自己管理的区域,引起火灾的原因比较多,如电气线路老化、过载,违规使用取暖器,烟头没有灭,燃气设备故障,静电感应遇可燃气体。业主在日常生活中应当经常检查安全,及时修复设施、设备,因业主、使用人的不当使用造成的火灾后果以及殃及邻居的损失均有责任人承担,恶意放火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电气引发火灾的侵权责任认定者是谁
1、电气引发火灾的侵权责任认定者是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2、火灾后,要及时留有一些照片等证据材料,然后向相关部门申请《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损失,以获得证据,合理维权。因失火造成邻居损失的,由引起火灾的责任方赔偿邻居的全部损失。
3、公安机关制作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对引起火灾原因的分析和火灾责任的承担,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但因火灾而给受害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无权作出最终的处理。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认定的责任是民事责任的分配及承担。
二、校园安全事故的分类是怎样的?
校园安全事故的主要种类有:
1、不当活动的校园安全事故。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笔、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
2、挤压、践踏等校园安全事故。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校园设施老化。
3、消防事故。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一是侥幸心理严重,导致老化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仍在凑合着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识缺乏,大多数师生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课极少上,发生火情更不知如何处理。三是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