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视情况而定,您的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协议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但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是配偶,追认权在儿媳手中,但如果其损害被监护人的权益,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如果合同是在其精神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签署的,则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