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政审主要是了解政审对象本人的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情况,同时了解政审对象的近亲属政治表现情况。第一、是家访,看一看你本人以及对当兵的态度,还有直系亲属等家里人的情况,是否有不适合当兵的刑事或政治问题。也听听周围人对你的反映;第二、通过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之类,你生活、学习过的地方,进行走访,了解一下你的一贯及现实表现。父母离异一般对孩子当兵政审是没有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九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士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