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方结婚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结婚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登记结婚时,只要有一方未达法定的结婚年龄,该婚姻关系无效,而不是可撤销的。可撤销的婚姻关系,需在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而无效的婚姻关系并不受到该时间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