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指认能刑拘。但需符合以下情形:
1、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
6、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7、有逃跑、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