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需要先开具死亡证明,若车主有配偶,那配偶则是第一继承人,需要带着死亡证明及双方结婚证、配偶身份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大厅办理即可。如果是过户到子女名下,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直接带着公证书、子女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去办理,如果不开公证书就需要车主的配偶带着结婚证、车主死亡证明、子女身份证、行驶证、大本到登记服务站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