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医保重症门诊报销比例如下:1、城镇职工:门诊城镇职工用医保IC卡支付医疗费用。重症慢性病:报销部分=(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70%(在职)报销部分=(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75%(退休)住院:报销部分=(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门槛费)×83%(在职)报销部分=(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门槛费)×88%(退休)乙类:特医自负,如MRI自付比例20%,CT20%,B超20%,药品5--10%。丙类:自费100%自付比例。门槛费: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420元,第三次240元。2、城镇居民医保:报销部分=(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35%住院报销=(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300)×65%生育纳入居民医保病种,实行定额报销,顺生报销400,剖腹产报销7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