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以上的驾驶证有C1、B1、B2、A1、A2、A3。
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规定,推出机动车驾驶证分级制,将驾照分为A1、A2、A3、B1、B2、C1、C2、C3、C4、D、E、F、M、N、P共15个级别。
公安部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将目前驾驶证签注的3种准驾车型,即A照(大型客车)、B照(大型货车)、C照(小型汽车)细分为7种,以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针对性。
细化后的C照(小型汽车)将具体细分为C1、C2、C3、C4四种,其中C1为手动挡小型车驾照,C2为自动挡小型车驾照,C3、C4则为小型货车、三轮摩托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等准驾车型。
此外,在驾照准驾车型的签注方式上,将原来包容式签注改为罗列式签注,即签注驾驶员所取得的准驾车型,而未取得准驾资格的车型则不再注明。
旧的驾照都可以继续使用,新老车照的相关更换工作将随机进行,车主可在办理行驶证年检或驾驶证审验的时候,更换新的驾照,无须特地到车管所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附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
准驾车型:小型自动挡汽车;代号:C2;准驾的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公安部令第138号)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