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暂住证不算行政处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才算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问:行政处罚会留案底吗?答:行政处罚不会留案底。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吗
1、没收违法所得是属于我国法定的行政处罚的。2、我国其他的行政处罚方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还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三)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四)行政拘留等。
没收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没收如何执行
行政机关做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的,又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直接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如何没收违法所得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如何处理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