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是如何的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司财务混同:收集债务公司的交易的发票、单证。. 由于公司与股东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