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经常会有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有保障的,那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在诉讼过程中,经常会有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有保障的,那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财产的转移前提是不损害他人的合法经济利益。对于婚姻财产来说,可以独自进行支配的是个人的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除了继承。相互间的赠予以及日常的经济交易往来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合法转移方式。对于非法转移财产的情况一经发现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财产保全被告多久会知道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财产保全后通知被告的时间,一般法院采用执行通知书的形式送达到被告。但法律有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以上是我为您介绍的关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的相关内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需要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