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门诊: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