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00年,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80元,比1999年增长了10.5%。与之相比,2000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0元,是城镇居民收入的2.72倍,但增长率只有7.9%,低于城镇居民。不同城市的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以北京为例,2000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7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5倍;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8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而天津、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城镇居民收入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和农村的收入差距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行业结构差异、教育和技能水平等因素造成的。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城乡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仍需要更多努力来推动城乡均衡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李悔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缺李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