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需要,要一方的也可以。户籍要进行亲子鉴定的情况是:1.无出生证明,由于各种原因,孩子不是在有产妇资格的医院里出生的,或者不是在医院里出生的,因此没有标准化的出生证明,注册时需要进行亲子鉴定。或者有出生证明,但是出生证明上的父母姓名与名片和账簿上的姓名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2.因为孩子被贩运,迷失,然后通过各种渠道被取回,所以该账户需要与亲生父母在一起,并且需要一份亲子鉴定报告。3.未婚分娩,现有法律文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属关系。对于单亲家庭,孩子的帐户需要从父亲转移到母亲,或从母亲转移到父亲,以进行亲子鉴定。4,被遗弃的孩子回家。当一个孩子抚养长大并需要带回去时,或者因为他或她避免了计划生育,则需要以另一个人的名义将孩子的账户转账给亲生父母的名字。需要进行亲子鉴定。5.部门的特殊规定。因为某些部门正在招募和招聘,所以他们担心其他行业人员会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募和招募时,他们需要行业中的父母和子女来证明亲子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