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驻马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驻马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35年。贷款期限可在职工剩余在职年限的基础上顺延5年。职工还贷能力比例为家庭月收入的70%。
为体现“先存先贷,多存多贷”原则,由原来单纯依据缴存基数和年龄核定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调整为根据还款能力和个人账户余额加缴存时间综合测算方式。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借款人还贷能力可贷额度+个人账户余额及缴存时间计算额度。
(一)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还款能力可贷额度不高于各自最高贷款额度的50%,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的按50%认定,不足最高贷款额度50%的,按实际还贷能力额度计算。
可贷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可贷年限月还款额×50%;
(二)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可贷额度不高于各自最高贷款额度的50%,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的按50%认定,不足最高贷款额度50%的,按测算额度计算。
可贷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5倍×缴存时间系数+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5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缴存时间≤12缴存时间系数为0.5;
12<缴存时间≤24缴存时间系数为0.6;
24<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