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五个方面,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一)供养对象
1.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2.条件(二选一即可):
2.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2.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